浙江捷發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數碼印花噴墨新材料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告
項目名稱:浙江捷發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數碼印花噴墨新材料技改項目
建設性質:技改 建設地點:紹興濱海新城暢和路15號
建設規模:本項目利用現有廠區和車間,購置反應罐、計量罐、各類儲罐等設備,采用自主研發的新工藝、引進日本化藥先進技術及德國最新設備,通過將數碼印花墨水原料預混、砂磨、均質、濕拼等工序來合成高純度納米級數碼印花墨水原料,形成年產15000噸數碼印花噴墨新材料的生產能力。項目達產后,年可新增產值57563.72萬元,實現利潤10078.98萬元,稅收3359.65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詳見下表:
類別 |
UTM坐標/m |
保護對象 |
保護內容 |
環境功能區 |
相對廠址方位 |
相對廠界最近距離 |
|
X |
Y |
||||||
環境空氣 |
279116.59 |
3335716.88 |
創業家園 |
園區職工等 |
(GB3095-2012)二級 |
E |
1.07km |
277478.84 |
3333344.66 |
南匯村 |
居民等 |
S |
2.24km |
||
278206.08 |
3333155.60 |
華平村 |
居民等 |
S |
2.38km |
||
280037.78 |
3333436.94 |
光榮村 |
居民等 |
SE |
2.84km |
||
地表水 |
/ |
/ |
七六丘中心河 |
小河 |
(GB3838-2002)III類 |
N |
緊鄰 |
/ |
/ |
曹娥江 |
中河 |
SW |
3.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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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 |
廠界及廠界外200m范圍內 |
(GB3096-2008)3類 |
/ |
/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酸性廢氣(硫酸霧、HCl)、還原性廢氣(NOx)、有機廢氣(醋酸、醋酐、苯胺類等)以及粉塵廢氣。項目酸性廢氣、還原性廢氣、有機廢氣采用兩級堿噴淋+水噴淋治理后排放,粉塵廢氣采用布袋除塵處理后排放。根據初步工程分析預測表明,廢氣最大濃度范圍未超出功能區類別要求,對敏感點的預測表明,廢氣對其影響較小,能達到功能區類別要求。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廢水
根據初步工程分析,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壓濾洗滌廢水、母液脫鹽廢水、真空泵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水、廢氣處理廢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循環冷卻水排污水等。公司污水站現有規模為320m3/d,本項目擬在現有污水站基礎上擴建500 m3/d的處理能力,形成820 m3/d的處理能力,項目高濃度廢水經蒸發脫鹽預處理后與其他低濃度廢水一同進入廠區現有污水站處理達標后入網。
(3)固廢
項目工藝固廢主要為廢鹽渣、廢濾渣、廢活性炭等,此外公用工程還產生廢包裝材料、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廢。危險廢物有廢鹽渣、廢濾渣、廢活性炭和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廢物有非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非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用于危廢的包裝或者外售綜合利用,生化污泥委托填埋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在此前提下項目固廢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4)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等,其噪聲源強在75~85dB之間,項目噪聲對廠界噪聲的貢獻值較小,仍可以維持現狀,即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測效果
(1)廢氣:酸性廢氣、還原性廢氣、有機廢氣采用兩級堿噴淋+水噴淋治理后排放,粉塵廢氣采用布袋除塵處理后排放。此外,項目采用先進且密閉性較好的反應釜,減少反應過程無組織廢氣排放;粉料投加采用密閉性較好、粉塵產生量少的固體投料器,可最大限度減少投料粉塵發生量。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項目廢氣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本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壓濾洗滌廢水、母液脫鹽廢水、真空泵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水、廢氣處理廢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循環冷卻水排污水等。公司污水站現有規模為320m3/d,本項目擬在現有污水站基礎上擴建500 m3/d的處理能力,形成820 m3/d的處理能力,項目高濃度廢水經蒸發脫鹽預處理后與其他低濃度廢水一同進入廠區現有污水站處理達標后入網。當項目出現事故時,產生的事故廢水進入事故排放池,待事故處理結束后進入污水系統重新處理達標后入網。因此,事故排放時本項目排放的廢水對紹興污水處理廠基本無影響。
(3)固廢:危險廢物有廢鹽渣、廢濾渣、廢活性炭和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廢物有非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非有毒有害物質廢包裝材料用于危廢的包裝或者外售綜合利用,生化污泥委托填埋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固廢均妥善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4)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等,其噪聲源強在75~85dB之間,噪聲經廠房和圍墻隔音、屏蔽、衰減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聲強度,預計項目上馬后廠界四周環境質量現狀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5)環境風險:通過加強物料貯存管理,原料要明確儲存上限并不得超限儲存,同一型號的頭料原則上不允許超出兩個批次,車間內各工藝設備、機械、電氣設備、開關及儀表等應按順序統一編號,并將名稱、位號、物料流向等進行標識,以防誤操作,并定期維修,緊急時停產修復,設消防及火災防范及報警系統,落實事故廢水收集措施并采用現有應急池貯存等相應手段降低風險發生概率;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將事故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選址于濱海新城江濱區,基礎設施完善,環境條件優越,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符合園區產業定位、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項目生產工藝和裝備技術以及資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潔生產要求。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符合總量控制原則。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經治理達標排放后對周圍環境的貢獻量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維持現狀。因此,企業應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環保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實施可行。
六、征求意見的對象、范圍、期限和意見反饋途徑
主要評價范圍5km×5km(擬建地為中心,主導風向為主軸)區域內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公眾意見征求期限: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4日
七、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1)環保管理單位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 電話:12369
(2)建設單位
浙江捷發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聯系電話:沈志偉/13957539951
聯系地址:紹興濱海新城暢和路15號 郵編:312366
(3)環評單位
杭州牧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聯系電話:郭先生/13588004536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莫干山路1165號復地北城中心商務樓1010室 郵編:310000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捷發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0-5-21